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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宣教腳蹤】

人人都是宣教士

主說「要去」,主問「誰肯去」,而不是問誰能去?只要你肯去為主作見證,主的能力就必臨到你……

蕭文科

整本聖經就是一部傳福音給世人的書,新約聖經每一位作者都是奉行宣教大使命的基督徒,每一封書信都是作者以宣教為目的,寫給承續大使命的每一位基督徒!且讓你我銘記在心:人人都是宣教士,這是主耶穌親自下的命令,這是給信徒、給傳道人的大使命。

馬太福音記載耶穌命令門徒住普天下去,使萬民作祂的門徒,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(廿八:18~20)馬可福音記載耶穌命令門徒把福音帶給每一個人,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聽。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」(十六:15〜16)路加福音記載這福音必須傳遍萬邦之中,「照經上所寫的,基督必受害,第三日從死裏復活,並且人要奉他的名傳悔改、赦罪的道,從耶路撒冷起直傳到萬邦。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。」(廿四:46〜48)約翰福音記載門徒要像主耶穌一樣以傳福音為念,「願你們平安!父怎樣差遣了我,我也照樣差遣你們。」(二十:21)使徒行傳記載主耶穌在升天前的最後囑咐、親口說的命令:「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馬利亞,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證。說了這話,他們正看的時候,他就被取上升,有一朵雲彩把他接去,便看不見他了。」」(徒一:8〜9)

傳福音的大使命

主耶穌升天前的最後命令,以馬太福音廿八章十八至二十節記載的最詳盡。這段經文有三個「所有(All)」:萬民(all nations)、耶穌吩咐的一切教訓(everything)、耶穌應許的永遠同在(always),因此,廣傳福音的使命被稱為最大的使命(Great Commission)。這個大使命對於每一位基督徒,具有三個深刻的涵意。

一、傳福音的關鍵是「你們要去」

主耶穌說「你們要去」,「你們」是多數,是對著當時代所有的基督徒說的、更是對著因信稱義而歸主的代代基督徒說的。主耶穌並沒有把傳福音的權利賜給天使們,祂親自把這個特殊權利賜給了信徒們,「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,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。」(彼前二:9)

傳福音是基督徒的特權!保羅說:神將傳揚與人和好的職份交給我們,我們就成為基督的「使者」(林後五:20)。使者是代表皇帝與外國聯繫的「大使」,既然代表皇帝,當然是極其尊榮的任務。是的,主耶穌把將傳福音的特權留給我們,讓每一位相信祂的人都有與主同工的機會,這是多麼令人振奮的事情啊。

承受這麼尊榮的使者工作,我們又該如何回應呢?主吩咐了一個動詞「去」!你們要去——不要單單接受,要用實際的行動來回應大使命。所以,遵從主命令的基督徒就是採取具體的行動——去傳福音、使萬民成為主的門徒。

二、傳福音的範圍是「普天下」

基督徒要到哪些地方去傳福音呢?傳福音的對象有誰呢?因為主的愛是世界性的、傳福音給萬民是普世性的,要完成主的大使命、把福音傳遍世界的每一個角落,首先必須脫離狹窄的種族和地域觀念,「在此並不分希臘人、猶太人,受割禮的、未受割禮的,化外人、西古提人,為奴的、自主的,惟有基督是包括一切,又住在各人之內。」(西三:11)所以不同種族、語言文化、信仰、居住在不同地區、從事各種工作的人,都是我們作見證的對象,特別是「福音未及之民」(太廿八:19〜20)。

使徒行傳「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瑪利亞,直到地極」,提到傳福音的對象是「由近而遠」:從耶路撒冷到地極。在新約的時代,「耶路撒冷」是主耶穌被釘死的地方、也是猶太地區的首府;而「猶太地」就是耶路撒冷附近的周邊區域,當地的居民絕大多數是猶太人(初代基督徒的本族人);「撒瑪利亞」是猶太地以北區域,屬於北以色列區,居民以血統不是純正猶太人的撒瑪利亞人為主;「地極」是指距巴勒斯坦地區以外的外邦國家。使徒行傳記載,當代基督徒的廣傳福音,符合主命令的次序:從耶路撒冷開始(第2至7章)、傳到猶太和撒瑪利亞各處(第8至9章),最後遍及遙遠的外邦(第10至28章)。初代教會也給了我們一個效法的榜樣:傳福音的起點是身邊的親友鄰舍、終點是外邦外族。對於有心為主傳福音的基督徒來說,常常要自我檢視、避免兩種極端。一種是只顧起點,關切本鄉本地的福音事工,卻忽略了傳福音給萬民;另一種是只顧終點,有遠赴外鄉外族去傳道的熱忱,卻忽略了身旁的親友家人、鄰舍、同事。

三、傳福音的任務是「見證主」

「作我的見證」原文的意思是「將是我的見證、作見證人」,表示基督徒本身的行為「是見證」,因此能為主「作見證人」;而見證的核心是主耶穌、不是基督徒;完成見證後,會讓世人讚美主、不是讚美人。成為主耶穌之見證人的基督徒,蒙恩得救、親身經歷主恩的甜美,並且聖靈充滿而顯現出生命改變的真實行為(不在乎言語)見證;甚至面臨艱困、險峻壓迫的環境時,還能夠背負著殉道的心志來為主作見證。

作主的見證人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榮耀天職,該如何見證主呢?神要保羅把親耳聽見、親眼看見的見證出來,「因為你要將所看見的,所聽見的,對著萬人為他作見證。」(徒廿二:15)我們為主作見證的根據是在於「看見的和聽見的」,將親身體驗、看見的作出見證。

誰肯為神去呢?

主耶穌的大使命,有一個明確的終極目標,就是使萬民都成為基督徒。主的心意,是從創世記神呼召亞伯拉罕「地上的萬族要因你得福」(創十二:3),到啟示錄約翰看見末世的異象「我觀看,見有許多的人,沒有人能數過來,是從各國、各族、各民、各方來的,站在寶座和羔羊面前。」(啟七:9)

現在全世界人口有七十億,每年死亡率大於千分之八,也就是說每年五千八百萬人死亡、每天十六萬人死亡、每小時六千六百人死亡、每分鐘一百一十人死亡,其中有三分之二是未信主的人!「我告訴你們,舉目向田觀看,莊稼已經熟了,可以收割了。」(約四:35)

當英國的馬禮遜在一八○七年到中國傳福音時,有人取笑他:「你今年只有廿五歲,休想改變古老又根深蒂固的中國人。」馬禮遜回答說:「我不能,我真的不能!我只是肯去,但是神能!」果然,以「去」中國直到地極作見證的行動,來回應主「要去」的命令,神的能力就彰顯在馬禮遜身上,他及中國內地會靠著萬能的主,帶領許許多多的中國人歸主。主說「要去」,主問「誰肯去」,而不是問誰能去?只要你肯去為主作見證,主的能力就必臨到你。神對以賽亞說:「『我可以差遣誰呢?誰肯為我們去呢?』我說:『我在這裏,請差遣我!』」(賽六:8)於是,他受到神的重用五十年,在歷代君王面前,把神的真理傳給許多人。

神在十九和二十世紀興起了許多宣教勇士,奮興了跨文化的宣教,像是英國的戴德生把福音帶到中國內地、加拿大的馬偕醫師把福音帶到台北淡水、蘇格蘭的馬雅各醫師把福音帶到高雄、「近代宣教士之父」英國的威廉克理把福音帶到印度、蘇格蘭的李文斯頓把福音帶到非洲內地,相信神會在廿一世紀的華人教會中間,激動更多的教會成為執行普世宣教大使命的教會。

期盼每位基督徒都能回應主的大使命,人人成為宣教的勇士,從一社區、到其他社區、到其他國家地區、向其他族群、向其他文化人們,廣傳福音、直到地極,讓世界上的萬國萬族萬民都成為主國度的子民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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