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界的光】

神的呼召

一個人能信主,不是偶然,都是由於神的揀選,聖靈工作的結果……

姜寶陞

提起呼召,基督徒都不會陌生;我們可以這麼說,世界上有千千萬萬神的僕人和使女,走上「全職」事奉的道路,成為宣教士、傳道人,他們最重要的特質就是蒙了神的呼召。一旦這種呼召臨到,想逃也逃不掉;即使逃掉一時,也會心裏不安,至終會被聖靈催回。其實,對基督徒來說,也有一種呼召,只不過是被神從萬國萬邦中呼召出來,成為祂的子民;在各行各業中見證祂。有關這方面,將以下列三點來做解析:

一、神的呼召是按著祂的旨意

羅馬書廿八章廿八節下:「……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!」接著廿九節經文中也提及:「預先知道,就預先定下……」此處講到預定就是指神主權和旨意的行使!該種主權,又可稱作「宇宙王權」,是任何世界的力量所不能攔阻的(伯四十二:2)。一個人能信主,不是偶然,都是由於神的揀選,聖靈工作的結果;因為「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,也沒有能說『耶穌是主的』。」(林前十二:3)。以弗所書一章四節經文說的很清楚:「神從創立世界以前,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。」創立世界以前?太陽、星星、月亮尚未出現;喜馬拉雅山還沒影子;大氣層還未形成;基督徒已被揀選?是的!聖經是這麼說的。每當我們思想這種奇異恩典,真是要萬分感謝神!若不是祂的旨意揀選,我們怎麼會有今日的蒙恩光景?!

記得好多年前,我與一位基督徒長輩搭遊覽巴士參觀某軍事基地,這位長輩非常熱心,他在車上不停地向人傳福音,結果有位先生回頭說:「我們信不來!」他的話,令我反覆思想;的確,一個人能信主,豈是偶然?豈不都是出於神莫大的恩典嗎?因為我們能成為神的兒女,天國的公民,這絕不是出於個人本身之條件,乃是出於恩典:神的揀選!故此,每位基督徒都是按神旨意被呼召出來的人;這一群被呼召出來的群體,就是教會。

教會,包括地區性的教會、普世性的教會和宇宙性的教會(含蓋過去與未來)在耶穌基督裏都是一體;形成一個屬靈的身體:生命一體、榮辱與共、永不分離!這都是神聖呼召的結果。

二、神的呼召是具有效性

所謂有效性,就是不因時空變化而失效!因為「神的恩賜與選召是沒有後悔的」(羅十一:29),「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;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稱義」(羅八:30)。稱義是神學名詞,也是法學名詞,意即天國法庭宣判信者為義人!這就是因信而稱義的基本道理。

故此,基督教信仰的精髓,蒙恩得救,是出於歸信基督,而不是出於行為(弗二:8〜9),這點是跟世俗宗教最不同之處。(當然,信主之後,更要有好行為來榮耀祂!)既然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付上了生命的代價,完成了救贖大工,信的人就可以靠祂得生命!此一蒙召得救的大恩,是具有效性的;是永不廢去的;是永不再複判!因為早已結案了。難怪使徒保羅這麼有把握地說:「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?有神稱他們為義了。誰能定他們的罪呢?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,而且從死裏復活,現今在神的右邊,也替我們祈求」(羅八:33〜34)。上面一大段經文,寫得再清楚不過了,是神給祂兒女的保證,是我們安全感之所繫!每當基督徒軟弱之時或遭遇非常之事件,應該多多思想羅馬書第八章的寶貴應許,這也是聖經學者巴刻(James I. Packer)對我們的勸勉;他說基督徒都是「約的集團」,神的兒女在新約裏得到保證,因為神永不背約(提後二:13)。

寫到此,經常會被問到:世上有很多基督徒不是離開了信仰嗎?甚至改信了其他宗教?面對此一現象,如何與「有效的呼召」做合理的解釋?要回答此一問題,說實在的,的確有點複雜;不過,也可以用很簡單的兩點論述加以解析:其一,該類基督徒可以說從未重生得救!也許他們只是喜歡參加教會的活動;分享教會裏面的溫馨氛圍;或是另有其他不為人知的因素;因為神是允許稗子和麥子一起生長的(太十三:29〜30)。其二,某些基督徒因為種種人生遭遇而心灰意冷,有可能暫時離開信仰,但並不能說他以後不會回頭。我確信:只要是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,都有聖靈的內住(徒二:38),祂會保守到底的。

十九世紀在倫敦牧會的名牧司布真(Charles Haddon Spurgeon),他也曾用一個妙喻,來說明這項真理。他說:一個基督徒,好像在搭乘一艘船,因為風浪大,他只會跌在甲板上,但絕對不會掉在大海中。至於啟示錄中三章一至五節談到塗抹生命冊上名字的記載,我認為這是對撒狄教會提出警告式的說法;也可以從上下文看出來,此處是指得勝與否的行為問題,並非有關得救的問題。當然,寫到此,再深究下去,必會牽引到所謂加爾文主義的「鬱金香」以及阿米念的「自由意志」,這神學標題太大了,我無意引起論辯!在此兩種理念上,可以各取所需;只要遵守三一論、聖經權威、耶穌基督道成肉身與十字架救贖,因信稱義,在遵行使徒信經基礎上協合一致,便是同奔天路的生命共同體。

三、神的呼召最終使我們得榮耀

神呼召我們從萬國萬邦中出來,特作祂的子民,更要使祂的兒女得榮耀。羅馬書八章廿九節經文指出:要效法神兒子(基督)的模樣!耶穌基督不但是我們盡忠的對象,更是我們效法的對象!故此,基督徒不應只停留在僅僅得救的階段,更要以基督為榜樣、為目標;操練、學習、成長。保羅不是也勸勉基督徒要吃乾糧,不要只停在吃奶的階段嗎?(來五:13〜14)神的兒女要不斷追求,走向得勝成聖的道路,因為這跟將來在天上得賞、得榮耀有關。聖經明明指出,將來基督徒在天上的榮耀是有不同的,這是與靈性的成長及事奉的忠心有關聯。保羅指出將來我們在天上,榮光是有區分的:「日有日的榮光,月有月的榮光,星有星的榮光;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。」(林前十五:41)

基督徒得榮耀,最美好的指望,就是身體復活,得到一個榮耀的身體。這個復活榮耀的身體,至少有下列三項特質:

1.光華燦爛

耶穌基督親自說過:得救的人將來在天上發光像太陽(太十三:43)。這樣璀璨的身體,使我想到我們的主當年在變化山(可能是黑門山)同摩西、以利亞一同顯現的榮耀光景。

2.永恆不朽

在第一亞當裏的人類,都因犯罪使身體會死亡腐朽;但在第二亞當(基督)裏的人,因祂的救贖身體要復活得榮,並且永恆不朽(約三:36,林前十五:53〜54)。人生在世,數十寒暑;若無永生,真是絕望!南北朝時代的庾信作有《枯樹賦》:「昔年種柳,依依漢南;今見搖落,悽愴江潭;樹猶如此,人何以堪?」此賦所呈現的應不只是感嘆與悲涼吧?應該還有一種無奈的心緒。但是基督徒有永恆的盼望,人生之境界大大不同矣!

3.大有喜樂

彼得指出基督徒因信主就有說不出來、滿有榮光的大喜樂(彼前一:8)。信主之後就有,將來在天上更加擁有;因為永生是從歸信基督那一刻就開始,一直到永世無窮。使徒約翰也指出,我們將來在新天新地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、死亡(啟廿一:4)。到那日,喜樂必如潮水環繞著神的子民!

以上所述,皆是基於神的神聖呼召,是三一神的偉大救贖工作之結果!每思及此,我們只有無盡的感恩與讚美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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