鄉下先知阿摩司的管見
蔡忠梅
    在先知中有一位牧羊人,也兼做修剪桑樹的升斗小民,名叫阿摩司,他生長在烏西雅王執政南方猶大、耶羅波安二世掌權北方以色列國的時代。這兩個王有一個共通 的特色,就是在他們的統治下,雖為版圖不大的中小型國家,卻是兩國史上版圖最大、文明最盛、經濟文化最繁榮的時刻;也是國家歌舞昇平、百姓安和樂利之際, 以致人人浸淫在富裕奢靡的氛圍中。
 
    此時的國家上層、社會賢達、經濟巨人等,競相爭逐浮誇虛偽、上下交征利、大家齊心一意的貪贓枉法、集體圍事、阿諛諂媚、承歡主子的音符下,眾志成城的使一 切惡事表現得聲韻和諧、音符曼妙、甚至聞銅臭起舞而唱作俱佳,許多人在奢華淫逸、生活糜爛、奢侈浪費中過著放蕩形骸、花天酒地的聲色犬馬生活。
 
在眾人皆醉我獨醒中,一位鄉下先知被神呼召,奉命提出警告,發出了擲地有聲、振聾啟聵的「空谷跫音」,為天下人 謀可行之出路。
 
    在阿摩司書的成書時間,我們看見國家即將面臨一個規模非常大的地震,兩年後此地震果然發生,它造成的影響,不僅當時代令人難以忘懷,甚至三百年後仍被歷史 念念不忘(撒迦利亞書十四章第五節:「你們逃跑,必如猶大王烏西雅年間的人逃避大地震一樣。」)天災人禍永遠是在歷史的關注中,而春秋之筆一字褒貶的據實 記載,亦被留存千古,人豈可不慎哉!
 
    古書有言:「禮失而求諸野。」平民百姓的心聲是為政者應千方百計求取的。誰失民心,誰就失江山。自古迄今,歷史上多次的改朝換代均與民心向背、為政失道有 關。所以,從鄉下先知得自於全能神的啟示所闡明的內容--藉當時社會、百姓的現況,傳講神將因百姓的劣跡敗行而審判他們的信息。
 
第一、國家與人民頑梗地進行著犯罪的行為
 
在阿摩司書第一、二章中敘述七個國家的狀況時,一再地如此的重複著:「○○○三番四次的犯罪」這句話,這「三番 四次」的用語,不是指七次而已,也不是指「完完全全的整數」,而是希伯來人寫作的技巧--「進級計算法」,指「多次、重複又重複、一再地實行」之意。所 以,當阿摩司指責人們犯罪敗壞時,他以清晰明白的生活常用詞藻,直指人們的敗壞令人髮指。其實阿摩司如此的表達,是為闡述神一定會在敗壞的國與人中彰顯其 主權和公義。祂不會視犯罪而不顧,不會把有罪的當作無罪,不會容許如此囂張亂性的行徑橫行。若要細述國與國、民族與民族中的惡劣表現(為了擴張境界將他國 的孕婦剖腹殺害等等),可謂「罄竹難書」。
 
第二、人們極盡犯罪之能事,在道德上敗壞,人不像人,如鬼魔野獸般
 
    道德倫理敗壞時,在人們的生活中就能顯而易見:他們為了銀子出賣義人;因銀子與人狼狽為奸;因貪心不忠不義地出賣窮人友朋;因妒心忌才,阻礙謙卑上進之人 的道路,並使之同流合污;更有甚者,父子二代同與一女子行淫,上下同心作奸犯科;人們失去善良行為,點當他人賴以保暖的衣物,墊在自己的背下,無視他人的 淒涼光景;強迫或威脅利誘有心向善、求真愛義之人為非作歹,陷人於泥淖。總之,在人們飽暖思淫慾時,對自己為所欲為的亂紀敗行,唯恐不夠盡興。不僅自己喜 歡如此,還用盡心思伎倆陷人於罪,使人受制於把柄之下,淪為人頭、人質、打手、走狗。
 
    阿摩司先知用非常簡潔的語彙,但卻是具體陳述事實而使人髮指不已,他令人深深的被震撼,並讓讀者深自惕勵:不容自己陷入如此羞慚的難堪之境;儆醒不容惡行 沾染、糟蹋自己。並求神賞賜清潔的心,做個光明磊落、不同流合污的神兒女。當然,他更不會容許親朋好友因自己的過犯遭受「池魚之殃」,甚至被羞辱終生。
 
    做為一位先知先覺者,也被要求忠於選召他的神的代言人,他不僅是指出人的罪行,他也明白告知眾人:人會為他個人所行的遭到報應,一定會為自己的惡形惡狀付 上代價,受到該受的刑罰。神絕對不會把不義的當作義的,一定會追究到底,絕不寬貸縱容或遮掩妥協。
 
阿摩司提到神會給人的刑罰是:「耶和華如此說,我必不免去他的刑罰,我卻要降火……燒滅他。」降火、燒滅,是形 容神要施行的刑罰會徹底毀滅、剷除淨盡。神不會容許惡人、惡事如毒瘡、毒瘤般坐大勢力。神非常厭惡人,因為他們厭棄耶和華的訓誨,不遵守祂的誡命、律例、 典章。
 
    在疾言厲色的責備後,阿摩司也不忘提醒百姓:雖然面臨了犯罪待罰的窘境,只要有悔改的心,立即向神認罪求赦免,神在伸張公義之餘,也會同時兼顧慈愛之舉。 切記:不要以為神會不管教,神更不會任由惡人翻雲覆雨、為所欲為。
 
    今日的阿摩司先知,你在那裏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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