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界的光】

為大的人生——以約瑟一生為榜樣

當人能從小事上學習忠心,善加管理,討神喜歡,神一定會把更大的事託付給他,使他服事的範圍更加擴大……

蔡忠梅

耶穌在世時,祂的門徒雅各和約翰曾央求母親向耶穌求在左右的位子,耶穌雖沒有反對他們所求的,也沒有否定會有大小位子的不同,但是祂卻告訴他們如何才可以為大——要作僕人服事人。要母親求位子此事,正好反映出一般人的通病或渴求——人人想為大。

藉著創世記卅七章以後所記載約瑟的一生,闡明為大的道理,並從約瑟的榜樣學習如何為大的準則,不但將來在神國可如王般的服事神,亦可在今生因著遵行神的誡命,可「作首不作尾,居上不居下」。

以約瑟一生所穿過的五件衣服作為階段,從中分析每個階段所表現的特色,值得我們效法、警惕。

一、在家中——披彩衣(117歲)

約瑟在雅各十二個兒子中排行十一,他受父親鍾愛而獲贈彩衣,不是因為他是雅各愛妻拉結所生的長子,而是:

1.小事上忠心:他十七歲時與哥哥們一起放羊,可見他不是紈褲子弟,他學著放羊,而從放羊這件小事,他學會忠心,盡力盡心完成父親所託付的。他先學會在小事上忠心的功課,神自然把更大的事託付給他。

2.恨惡罪惡:為甚麼約瑟要向父親報告哥哥們的惡行?是為贏得父親的歡心得到彩衣嗎?他是喜歡打小報告的人嗎?不是的。從聖經對他一生的記載,我相信:他是確實恨惡罪惡,因為他知道罪惡使他父親與哥哥交惡,使家庭分裂,家中不能再因罪而重蹈覆轍。由此可以看出約瑟自小恨惡罪惡的品德,奠定他一生勝過罪惡的良好根基。

3.討父親歡喜:從父親打發他單獨前往好幾公里外的地方探視兄長是否平安?可見父親信任他能獨力擔負責任而交辦他任務。他學著討父親喜歡,凡事按父親所吩咐的完成。使得他在家中如「在一人之下,所有人之上」般被操練著。

4.神與他同在:神讓他兩次做夢夢見未來他將為大,然而這並未使他沾沾自喜或得意忘形,這些夢的實現是經歷十三年的煎熬,在他三十歲時才顯明應驗,這段不算短的考驗時光,足證他是有神同在,也緊密靠神度過。從母親不能懷孕,苦求神蒙應允才生下的經歷,成為他往後歲月中凡事靠主而活的關鍵。

二、在將府——著奴衣(1725歲)

約瑟奉父命去探望在遠方示劍、多坍地放牧的兄長,未料卻被他們賣給以實瑪利人,而後再被轉賣到埃及法老王的護衛長波提乏府邸,這「胞兄販弟」之舉,實為人倫的大悲劇。但縱觀約瑟的一生,可以清楚看見神掌管一切。神為了裝備他,讓他經歷兄長賣他的刻骨銘心的鬩牆之禍,為使他不喪志、不人格扭曲、不怨天尤人、不憎恨這些同父異母的兄長,要他學會緊緊依靠神。在侍衛長約一千奴隸的環境中,神讓他學習治理更大的範圍,靠主在波提乏家「從卑下的奴隸中力爭上游」,「為大、作總管」,並為主而活。他是如何達到?

        1.小事上忠心:凡是主人交辦的事,他都靠神盡力達成,以至苦盡甘來,被提拔為全府的總管,「從小事上忠心,才能被託付更大的事」是神透過約瑟一生向人類宣告千古不變的真理。

        2.恨惡罪惡:在將軍府約瑟一切正步入坦途、「如日中天」之際,將軍夫人卻頻頻以目傳情,極盡挑逗之能事,對一個二十餘歲血氣方剛,又正意氣風發的青年而言,這種引誘是非常可怕的試金石或陷阱。約瑟孤單在外卻不受引誘,就是他明白罪的可怕性,知道「寧可得罪人,不願得罪神」的提醒,他說:「我怎能作這大惡得罪神呢?」所以他採「不聽從、不在一處、不與同寢」的三不政策,克服了女色的引誘,沒有墜入罪惡的淵藪。

        3.討主人歡喜:聖經上說主人「除了自己所吃的飯,別的事一概不知」。約瑟除了主人的妻子不能管外,是一個「只在主人之下而在所有人之上」、討主人和神歡喜的人。能得主人如此信任,這一生真是夫復何求?而有如此讓主人滿心信任的臣子下屬,不也是為人君者,最大的幸福所在?

        4.神與他同在:只要出於神所安排、帶領之下的各樣事務和各項計畫,祂不僅會隨時加力量,並且與他們同在。所以神與約瑟同在,以至他所做的盡都順利,而他所接觸的人事物都因他從神得福。

三、在監牢——套囚衣(2530歲)

        約瑟被賣為奴到能成為總管,是幾經努力的成果,與得來不易的順境,竟然因拒絕夫人的色誘,而全部化為烏有,這打擊考驗他是否信得過神,明白神是絕對不誤事的神,他聽憑神的安排。他並沒有被波提乏立刻殺了,而是將他關在他管轄的監牢裏(此監設在將軍府,專管因案繫獄的法老臣子,非一般的監獄),還派他照顧被法老王判下監牢的酒政和膳長。這一段經歷,使約瑟在監牢中上了「宰相先修班」,以至當他在一天之內由犯人成為宰相時,因早有充分裝備,而能勝任愉快、游刃有餘。此階段的為大訓練,有下列各項條件:

        1.凡事忠心:監牢是他在上一個訓練及格後,接踵而來的考驗,神要的是訓練有素的精兵、人才、將帥。即使約瑟被人冤枉、誤栽罪名,他還是學會了「伸冤在神」的功課,盡心竭力在小事上忠心,以至完成司獄所交辦的每一項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 2.不同流合污:囚約瑟的監牢,專監管犯錯的大小臣子。一般而言,能把貪官污吏治理得服服貼貼,治理國家大小事務就較易如反掌。管忠臣易,治奸邪貪佞的污吏難;能在易被污染的環境中出污泥而不染,不與乖僻玩法弄權者同流合污,潔身自好,不給惡事有可乘之機,當然不易成為禍國殃民之輩。

        3.討司獄喜歡:因好色而入監者,其下場是可悲的。但由司獄把監裏所有的囚犯都交在約瑟手下;所辦的事都經約瑟手下,證明他是無辜、被冤枉的。約瑟雖身陷囹圄,仍是「在一人之下、所有人之上」,討司獄歡喜。

        4.神與他同在:由於神一直與約瑟同在,使他先學了治理「百官」之道,學了如何靠主解夢;在獄中解了酒政和膳長之夢。有神同在的經歷,是被主栽培之人必須天天肯定的,就如以色列人出埃及時,神的雲柱火柱同在一般,享受神無微不至的照顧。

四、在朝廷——穿相衣(30110歲)

        當約瑟各樣學習均及格為神所滿意後,他失去的彩衣、總管服,神以宰相袍褂補償他;他在雅各父家、波提乏家、監獄等處失去的管理地位,神以宰相這「一人之下、所有人之上」的地位回報他。雖然經過許多艱難和考驗,但最終神必領我們到豐富之地。當人能從小事上學習忠心,善加管理,討神喜歡,神一定會把更大的事託付給他,使他服事的範圍更加擴大。而在宰相的位子上,仍需要「小事上忠心、恨惡罪惡、討法老王歡喜、有神的同在」。

五、在棺裏——穿壽衣(110~迦南地安葬)

        約瑟一一○歲壽終正寢,埃及人按規矩將其身體作成木乃伊,創世記五十章最後一節說,他的棺材「停在埃及」。他一生蓋棺定論之語是:至死都相信神是信實守約的主,祂的應許都必會應驗。所以只要棺木不埋在埃及地,就可隨時被抬回神所應許賞賜給以色列人那迦南流奶與蜜之地。按肉體他是死的,但按他生前的遺命「你們要把我的骸骨從這裏搬上去」,表明「他仍舊活著」,可見他的信心一直未停止,仍舊說話(參來十一:422)。

        主耶穌說:「凡自高的,必降為卑;自卑的,必升為高」、「你們中間誰為大,誰就要作你們的用人」、「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,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,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;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」。讓我們都有為大——居上不居下,作首不作尾的一生,像約瑟一樣。也讓我們的一生,成為使他人蒙福、見證神榮美的一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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