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世界的光】

淺談普遍啟示

普遍啟示在宣教上可以做為極好的橋樑或媒介。當基督徒向廣大的外邦族群談經論道時,若能多瞭解對方的文化思維,這對傳福音是有助益的……

姜寶陞

在基督徒的信仰中,對「啟示」這個字眼是不會陌生的;啟示即開啟顯示之意。

通常聖經學者把啟示分為普遍啟示和特殊啟示兩大類別,二者皆有其本身之價值。然而在論述啟示這方面的教理時,仍有其偏頗者;就如聲名響噹噹的卡爾巴特(Karl Barth),他便認為只有在耶穌基督裏才有啟示,而且是僅僅在耶穌基督卅三年歲月中擁有。巴特之論述,以基督為中心固然令人激賞,但在啟示方面無形中排除了普遍啟示,是明顯有違聖經一貫之主張的。舊約詩篇十九篇一節說:「諸天訴說神的榮耀,穹蒼傳揚他的手段。」新約羅馬書一章十九至二十節:「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原顯明在人心裏,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。自從造天地以來,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,雖是眼不能見,但藉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,叫人無可推諉。」另一處經文是記載於使徒行傳十四章十五至十七節:「諸君,為甚麼做這事呢?我們也是人,性情和你們一樣。我們傳福音給你們,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,歸向那創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萬物的永生神。他在從前的世代,任憑萬國各行其道;然而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,就如常施恩惠,從天降雨,賞賜豐年,叫你們飲食飽足,滿心喜樂。」這三處經文已充分顯示了普遍啟示的存在性:即存在大自然界和存在人心中。現在就此兩方面稍加解析:

存在大自然界和人心中

〈一〉大自然界

仰觀夏日萬里無雲的星空,不但會頓覺自身的渺小,也會產生一種浩瀚宇宙究竟如何而來的思維。記得大約二十年前我陪母親回遼寧探親,夜晚看到的星星又亮又大又多,至今難以忘懷。在大自然界中,充滿了神奇的現象及結構,都是那麼規律有序〈天災非常態〉:蜂飛鳥鳴、花開花謝、四季循環、日昇月沉、朝雲暮雨、潮起潮落……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屬於普遍啟示〈也叫自然啟示〉。

〈二〉在人心中

    古往今來無論哪一個民族,不論是文明的或未開化的,只要是人,在心中都有一種道德意識和宗教意識;此二種意識是人所以為人的基本特質,是有別於猩猩或其他動物的。即使是食人族,亦有其道德規範:不食自己的族人。人類學家也指出:不論甚麼民族,都有宗教膜拜現象,雖然有的是屬於較低層的拜物教,但也是一種宗教行為;換句話說:人類與生俱來在心中便存有宗教的種子。在我國一九三五年東北熱河省出土的「紅山文化」裏的玉龍,有別於一般常見的龍型,它是一種C型的玉雕,大約有六千年的歷史,是屬於新石器時代的產物。專家研究分析,仍是與宗教有關;很可能與原始的薩滿教有關。

綜關以上所述,普遍啟示的確是存在每一個民族中。每個民族自有其發展的文化,而文化又與宗教有緊密關聯。學者杜而末先生在其著作《中國古代宗教研究》一書中云:「宗教與文化密切關係,只從英文CULTCULTURE兩個字的字源已可看出;這兩個字都源於拉丁文COLERE〈敬拜〉一動詞的過去分詞CULTUS。」

宣教談道的橋樑引證

    我們可以這麼說,在每個民族文化中,皆存有普遍啟示;用更嚴謹一點的改革宗神學家用語,就是在每個民族文化中皆存在著對普遍啟示的回應。例如在中華五千年的燦爛古文化中,對普遍啟示的回應記錄,真是多如繁星,浩若淵海,有識者豈可等閒視之?!例如先秦古籍中,有許多對華人宣教時可供運用的資源:周易「天造草昧」;尚書「有夏多罪,天命殛之」、「皇天無親,唯德是輔」;詩經「上帝板板,下民卒癉」、「下民之孽,非降自天」。從上述例證中,我們很清楚看見,中華古文化的內蘊精神就是敬天的思維,這「天」是有思想、有位格的天,也是有正義的天;我們基督徒雖然不能說先秦書上的天就是聖經中啟示的神,但是做為宣教談道的橋樑引證應是可支取的豐富資源。

使徒保羅在其宣教理念中,也是如此強調:「向猶太人,我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……向沒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,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……向甚麼樣的人,我就作甚麼樣的人。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」〈林前九:2023

當我們面對世上最龐大的族群,海內外十餘億的華族,在宣教談道中,不可能不論及固有的文化特質及思維;其他民族當然亦復如是。

走筆至此,事實已明顯擺在眼前,那就是普遍啟示在宣教上可以做為極好的橋樑或媒介。當基督徒向廣大的外邦族群談經論道時,若能多瞭解對方的文化思維,這對傳福音是有助益的。使徒保羅在希臘雅典城宣教時,曾面對群眾,架起福音的橋樑;他引證雅典人所熟知的詩人之詩。例如:「我們生活、動作、存留,都在乎他。」〈徒十七:28上〉;另外也引證「我們也是他所生的。」〈徒十七:28下〉前句詩是引自革里底詩人伊皮麥尼德的詩句,後句詩是引自基利家詩人亞拉突的詩句。

福音的核心更重要

不過談到此,要特別強調的是,普遍啟示只能做為談道的媒介、宣教的橋樑,並不能使人認識聖經中救贖的神,更遑論三位一體、道成肉身、十字架因信稱義的重大真理。

故此,使徒保羅也清楚得很,所以他向雅典群眾引證他們詩人的話後,很自然的話鋒一轉,便論及福音的核心:不拜偶象、人當悔改、基督的復活、審判等。〈徒十七:2931〉當然,保羅這後段的一些話,是不屬於普遍啟示範籌的,是專屬特殊啟示的領域;這兩種啟示界限分明又相互並存。

最後,在結尾時,要特別強調一點,在運用普遍啟示做為宣教談道之時,要格外留心,當持守界限;換言之,我們不應將傳統文化中對普遍啟示的回應語句及思維,帶入聖經中特殊啟示的範疇中。例如說:中國老子也是神派來的先知,道德經中的「道」就等於聖經中的神,這樣的說法,就是越界;凡真誠的基督追隨者,在這兩方面當嚴守分際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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