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約中的信息

大馬士革路上的那道奇光

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已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……

姜寶陞

大馬士革是古代的敘利亞名城,掃羅銜命領著大祭司的成文,四處追捕基督徒。未料在旅次中遇到來自天空的那道奇光,改變了一生;甚至名字也從掃羅換成保羅。

使徒行傳廿六章十二至十五節記載這段深具歷史意義的邂逅:「那時,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,往大馬色去。王啊,我在路上,晌午的時候,看見從天發光,比日頭還亮,四面照著我並與我同行的人。我們都仆倒在地,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:『掃羅!掃羅!為什麼逼迫我?你用腳踢刺是難的!』我說:『主啊,你是誰?』主說:『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。』

主耶穌用如此超自然的方式呼召保羅,並且向他宣示祂的名就叫耶穌,並在這奇光異象中,賦予保羅宣教使命,驅使他未來在外邦廣大的禾場上,宣揚十字架悔改赦罪之道。保羅的生命也因此在人生觀、價值觀,和舊有思維上產生了顛覆性的變化。以下僅就保羅生命的轉變,來顯明福音本是神的大能,足以翻轉一切。

一、進入以基督為至寶的情境  

從世俗角度來論,保羅在當時具有特殊的社會和宗教地位。以出生論,他不是來自無名小城,乃是來自人文薈萃、學風鼎盛的大數城(徒廿一:39);大數位於地中海的東北方,是當年有名的國際港。

此外,保羅早年受教於名師迦瑪列(徒廿二:3),所謂名師出高徒。當聖靈差遣保羅前往號稱哲學之邦的雅典城,與當年極富盛名的斯多亞學派(Stoics),和伊璧鳩魯學派(Epicurianism)展開福音的對話時,可以看出他除了精通猶太人的律法和福音精義外,也通曉希臘哲學;如果說保羅是新約中最有學問的人,也不為過。還有,他不但有道地的希伯來人血統,屬於法利賽人,還擁有羅馬公民的身份(徒廿二:25);這身份使他在帝國宣教中得到一些方便。

然而,當經歷大馬士革的奇光照耀後,一切都改變了。在保羅的屬天新視野裡,這屬世的顯赫背景變得微不足道。因為祂對腓立比教會說:「只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,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。不但如此,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,因我已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。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,看作糞土,為要得著基督。」(腓三:7-8

從人性來看,能放下身段,看淡名利、身份實屬不易。正如英倫才子艾倫•狄波頓(Alain de Botton)在他的名著《我愛身份地位》(Status Anxiety)一書中所言:「有一種焦慮感,擔心自己無法達到社會所定義的成功,而將因此喪失尊嚴與他人的敬重;擔心自己目前在社會上的地位太低,或者自己的地位可能會跌落。這種焦慮感危害極大,足以毀掉我們的大半人生。」此乃人性之通病!

宋朝陸放翁也有類似心情,他在《訴衷情》一詞中寫道:「當年萬里覓封侯,匹馬戍梁州。關河夢斷何處?塵暗舊貂裘。胡未滅,鬢先秋,淚空流。此生難料,心在天山,身老滄州。」保羅能夠超越,乃是透過認識基督,在人生觀、價值觀上產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。有如燦爛的陽光出現,群星的光芒也就自然引退或黯淡了。

二、進入基督裡的自由與釋放

        保羅精通律法,他曾按著祖先最嚴謹的律法受教(徒廿二:3)。然而在他生命的經歷和心靈深處,非常清楚所面對的困境與絕望:縱使在律法禮儀上守了一切規定,但是心中由老亞當而來的那股原始罪性,仍舊日夜騷擾著他。難怪他說:「我真是苦啊!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?」(羅七:24)

保羅並不是「非律主義」(Antinomianism)者,他肯定律法的功能是叫人知罪;「非律法說,不可起貪心,我就不知何為貪心。」(羅七:7)但是他又強調,「然而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叫諸般的貪心在我裡頭發動。因為沒有律法罪是死的。我以前沒有律法是活著的,但是誡命來到,罪又活了,我就死了。那本來叫人活的誡命,反倒叫我死,因為罪趁著機會,就藉著誡命引誘我,並且殺了我。」(羅七:8-11)是指出罪在人身上所帶出來的叛逆;正如巴刻(J.I. Packer)所說「逆命的衝動」。有些聖經學者甚至將上列經文中的「我」指向「大我」,即整個以色列民族的經歷。

對此,斯托得(John R.W. Stott)有較為持平的看法。他說:「保羅可能是在描述自己的故事,同時將之普世化。簡言之,他所說的經驗,一方面是他個人的,另一方面也是人所共有的;它可以是亞當在園中、以色列在山上的經歷;也可以是我們今日的經歷。……自亞當夏娃以降,禁果對於人類素來都極具吸引力。這種奇怪現象顯然稱為『反暗示性』,即『部份人對於指令有反其道而行的傾向。』」華人有句老話說:「妻不如妾、妾不如婢、婢不如妓、妓不如偷、偷不如偷不著。」尤其是末兩句。人之原罪性,在老亞當裡墮落之深,已到無可救藥的地步。

如果保羅只停在這樣的思維裡,這可說是人類最大的悲劇,因為一點盼望都沒有。然而感謝主,他又強調:「如今那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,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」(羅八:1-2)基督徒所以能夠從律法的困局、定罪中走出來,全然是因為在基督裡因信稱義的結果!凡信基督耶穌的人都有聖靈的內住(徒二:38)。聖靈的大能要在基督裡大大釋放我們,得著真正的自由。並且,凡在基督裡的人,就不再被定罪,因為有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替我們死,付上了生命的代價,成了代罪羔羊,使凡信祂的人,都能罪得赦免,得著永遠的新生命。那來自老亞當的罪、死亡、咒詛都因基督而解除,誰也不能再控告我們,連撒但也不能。正如巴刻所說:「沒有人有資格叫神複判!」哈利路亞!

三、邁向復興的未來

        保羅得到的光照,給他宏大思維的啟示,這包括整個自然界和人類的處境與未來。保羅強調:「我想現在的苦難,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,就不足介意了。受造之物切望等候神的眾子顯現出來。因為受造之物,服在虛空之下,不是自己願意,乃是因那叫他如此的。但受造之物仍然指望脫離敗壞的轄制,得享神兒女自由的榮耀。我們知道一切受造之物,一同嘆息勞苦,直到如今;不但如此,就是我們這有聖靈初結果子的,也是自己心裡嘆息,等候得著兒子的名份,乃是我們的身體得贖。」(羅八:18-23)保羅因著聖靈的啟示,寫出如此壯麗的遠景,使處在困局黑夜中的人,看見了黎明的曙光,我們因信祂而有了榮耀的盼望。

        上述經文,可以簡約劃分兩個主軸:前段為大自然界的更新,後段指出基督徒身體的復活得著榮耀。自從伊甸園事件後,大自然便受了咒詛,各種災變也相繼而來;但神的啟示是將來會有一個新天新地出現,萬物都被更新。不但如此,凡古今中外在基督裡的人,都要得著「屬靈的身體」(腓三:21,林前十五:41-44)。這「屬靈的身體」不再受疾病、衰老、死亡轄制,是永不朽壞的(林前十五:53-54)。基督徒的未來學是充滿喜樂、盼望,和被神大愛擁抱!所以基督徒的人生就是信望愛的人生!

兩千年前保羅在大馬士革路上的奇遇,改變了他的一生,也得著豐富的屬靈資產。今天我們在基督裡也是如此!當夜靜更深時,求神光照我們,明白主恩和祂所賜的屬天瑰寶,勝過地上的千萬金銀,而塵世中的一切都是鏡花水月、過眼煙雲,惟有在基督裡的「資產」是永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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