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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主作王一千年

孫百勤口述/李鴻志整理

渴慕真理  如獲至寶

我從未聽過福音,受教育也不高,但廿年前舅舅從台灣來黑龍江探親,把耶穌的好消息傳給我,才有機會聽到福音。

那 時母親才去世兩年,原本要回去給她燒紙錢,但舅舅剛好從台灣來,他告訴我:「死人已離世,妳要信主耶穌,妳和妳一家都必得救。」當時我想地獄之火如此可 怕,若信主耶穌,一家都必得救,我一定要嘗試看看。雖然當時我對基督信仰還不十分瞭解,但因著這份對母親的孝心,使我踏進認識聖經的領域。

那時我對聖經很感興趣,得到一本聖經後,我總是愛不釋手,在家啃蘿蔔、洗臉、工作時都看,遇到不認識的字就把它寫在胳臂上,然後回去問孩子如何讀,再把拼音寫上去。如此我便一字字地把聖經讀過、也比較讀得懂了。

一九六六年文革時期,大家都沒機會讀書,農村的環境也不容許我上學,所以只接受國小一年多的教育,可說是個近乎文盲的人。但誰知因著舅舅的啟發,讓我閱讀聖經,並從中得著智慧,對人生問題的疑惑也找到了解答。

記 得一天晚上我睡覺時,在睡夢中似乎聽到一個人站在身旁對我說:「起來,翻開第十六卷書。」我聽見有一人在床邊為我讀聖經,我不知道他是誰,只知道他一個 字、一個字地為我讀。等我起床後,翻到新舊約第十六卷書「尼希米記」和「提摩太後書」,心中覺得這是上帝給我的特別啟示,我便認真花時間去讀完它。

上帝一邊帶領我讀聖經,一邊讓我在工作、休息時都十分渴想祂。信主半個月後,我特別有感動,心裏便湧出一段歌詞要獻給祂。當時我只是一個讀過小學一年半的人,既沒有文憑、也沒有音樂細胞,怎能寫出這樣的歌詞來呢?我無法解釋,但心中就是湧出這樣的歌詞:

「親愛的主啊!我讚美你,你是我們的指路明燈,

我一家的得救都靠你,我一心要跟著你走。

親愛的主啊!我讚美你,你是我們的救命真神,

給我們力量和信心,我們要來為你作工。

親愛的主啊!我讚美你,你是我們的錦鏽前程,

天涯海角絕不怕苦,刀山火海我們也敢行。

主是一個紅太陽,照到我們的心明燈,

我們得到的是幸福,我們一定為你傳福音。」

對於我四十歲信主,又能寫出這樣的歌詞來,廿年後的今天,回想這事仍然覺得不可思議。

當時在農村中,我們甚少機會聽到福音。有時僅憑幾個人聚在一起讀聖經,然後一起禱告,希望能從中明白書中的意思。所以一遇到有人來村裏講道,我們的心都特別渴慕,很想明白聖經的真理。

經歷主愛  長闊高深

我 是怎樣經歷主的? 一九九六年三月八日 我的女兒被她的男友殺了數刀,送醫急救,我緊急到醫院去看她。當時心裏浮現出一句話:「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。」心才漸漸平靜。上帝也要我學 習寬恕這位兇手。回家後,我寫了一封信告訴兇手要他立刻遠走高飛,否則他的一生就毀了。我不知自己為何有這樣的感動,願意原諒別人,可能是因平常多讀聖 經,受到基督赦免罪人的心所感動吧!耶穌在十字架上赦免他的敵人說:「父啊!赦免他們,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。」(路廿三:34)世上每個人都是罪人,不知道自己所說、所做的是甚麼,一但對人起仇恨的心,最後就是把人殺了。這就是聖經所說:「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。」(約壹三:15

後 來我的家成為聚會的地方,每週三天讓人到我家來一起讀經禱告。有一天神感動我要為一位姊妹奉獻五十元,因她病了,且一貧如洗,但我總是不肯。我向神說: 「給廿元就好,為何要給五十元?」然而神一直感動我,我卻遲遲沒有行動。快到舊曆年(廿九日),我去了她家一趟,她說:「姊妹,我好苦啊!快過年了,家裏 甚麼都沒有。」看了她的苦境,我把手中的五十元給她,就走了。之後,這姊妹有天提前來聚會,告訴我:「妳走了之後,我的病就好了。」早知道神要藉我治好她 的病,一個月前就應該來了。這樣的神蹟在當時非常多,藉此也堅固不少弟兄姊妹的信心。

信 主後,主給我的學習榜樣就是效法司提反,並且隨時預備好自己為主殉道。聖經說,能與主一同作王到一千年的,乃是為主殉道的──「那些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 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」(啟廿:4

人生很短暫,能明白主的道是神給我的恩典。回想廿年前主如何藉祂的道讓我脫離黑暗,進入光明;今日我也要藉著神的道幫助別人進入祂永恆的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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