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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抒情寫意】

你容許幾回七次

周文章

唯有在神的大愛裏,謙卑順服在衪的旨意下,時時與衪同在,我們才能落實愛人如己、愛仇敵的新命令……

下午七點的捷運車站,正是一天的交通巔峰,坐在我前方的一對母子,正進行著激烈的親子對抗。生氣的母親扯著嗓門對看都不看她一眼的兒子說了重話:「我已經容忍你至少六次了,下一次,你再犯同樣的毛病,就把你丟出家門。」

目睹這一幕,我的思緒不是當下的親子衝突,而是幾千年前的某一個兩人獨坐的夜,彼得問耶穌一個深觸人性的問題:「主啊,我弟兄得罪我,我當饒恕他幾次呢?到七次可以嗎?」彼得以為七次已經是難能可貴了,但耶穌的極限不只七次,是七十個七次。

豈非強人所難?

從古至今,有無數個你我,不管是何出身,是哪個社會階級,都會面臨與彼得相同的難題。然而主耶穌說:「你們聽見話說:『當愛你的鄰舍,恨你的仇敵』,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彼得提出的七次饒恕得罪他的弟兄,已是常人難以做到的,耶穌的七十個七次,豈不是強人所難?

俗話說,「事不過三」,人對他人侵犯的忍耐程度,多半以三次為門檻。超此限度,要再容忍,修養上一定要有更透徹的領悟。七次,是一般人容忍程度一倍以上,以這樣的高標準,若再乘上七十倍,是絕對不可能,想都不必想;因為早已逾越人性承受的極限。

提出七十個七次還不夠,耶穌又提到一個王寬恕了他僕人欠下的鉅額借債,而這個惡僕卻不肯寬恕友人欠他的十兩銀子,並以嚴厲的手段逼對方還債,還將苦主下到監裏,人性的惡劣與寬己嚴人,不僅敗壞,甚至壞到沒有底線。

自從人類始祖亞當誤嚐了禁果,原罪如癌細胞般,將本罪以倍數繁衍增生。先知耶利米曾嘆息說:「人心比萬物都詭詐,壞到極處,誰能識透呢?」(耶十七:9)耶穌面對這些目瞪口呆,難以七十個七次作為饒恕極限的門徒們,又宣示另一個更高的愛的道德標準,衪說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去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……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。」(太五:3844)在當時人們以為是狂想,事實上,耶穌提出一個解決爭端的最完善方法,用愛將雙方的傷痕撫平。

十字架犧牲的愛

就人性而言,這是不可能達到的,神瞭解世人的軟弱與有限,透過耶穌為眾人死在十字架上,人的原罪再一次得到赦免,經由十字架的犧牲,在人性中的恨與愛的兩極,尋求一個平衡點,也貫徹神愛世人的承志。

若純以人性為考量,無論是饒恕或是愛都會陷入死胡同,戛然而止。人不能單靠個人的能力修為,再高層的修練總有其瓶頸,唯有在十字架下接受基督從天而臨的慈愛與恩典,才能祛除人性中自私的愛欲。也唯有在神的大愛裏,謙卑順服在衪的旨意下,時時與衪同在,我們才能落實愛人如己、愛仇敵的新命令。

我在心裏感謝這對母子,當下的人性實景戲使我幡然清醒,不落入一己之念的囹圄,而以新的眼光與思維,深思主對約翰所說,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,這就是我的命令」的美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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