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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教腳蹤

做更大的事

蒙恩、被聖靈充滿的人願意見證、傳揚主耶穌,也奉主的名、效法主所行的,為人禱告,宣告主的大能……

蕭文科

筆者已邁入事奉的六十年,但多次讀到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,我所做的事,信我的人也要做,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。」(約十四:12)這節經文時,心中都有不同的感受。回想事奉初期,有單純的信心,也從信心中經歷不少的祝福,而每一個神的工人都願意接受主的祝福,並成為主所用的工人,為主發光,成為更多人的祝福。

主耶穌向門徒們說此話時,正要走向十字架,是與門徒們告別的臨別勉勵。門徒們追問主何處去,耶穌清楚教導他們說:「我就是道路、真理、生命;若不藉著我,沒有人能到父那裏去。」(約十四:6)並回答腓力說:「人看見了我,就是看見了父。……你們若愛我,就必遵守我的命令。」(約十四:915)主耶穌完成了十字架救贖大工,使世人與神和好,將赦罪、受苦、和好、祝福的真理表明出來。

神應許:「你們往普天下去,傳福音給萬民信而受洗的,必然得救;不信的,必被定罪。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,就是奉我的名趕鬼;說新方言;手能拿蛇;若喝了甚麼毒物,也必不受害;手按病人,病人就必好了。」(可十六:1518)而馬可樓上一百二十人的禱告,啟動了五旬節聖靈降臨。門徒們從看見主復活,想起主的話,到聽見被聖靈充滿之彼得的見證後,有三千人信主,啟動了普世宣教,他們按主的話行,在聖靈引導下由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馬利亞,直到地極,作主的見證(徒一:8)。

初代教會的基督徒們想起 主臨終前的宣告,「你們要做比我更大的事」,因此,回想過去三年多耶穌所行的事,而這也成為他們的信心與幫助。四福音書中記載,耶穌所行神蹟奇事超過卅八 件以上,有水變為酒、五餅二魚、使死人復活、平靜風與海等等,每一件都是感人又有力的見證耶穌是神。還有許多是未記載的。因此,蒙恩、被聖靈充滿的人願意 見證、傳揚主耶穌,也奉主的名、效法主所行的,為人禱告,宣告主的大能。彼得被主大大使用,其他門徒、信徒們同樣都成為主所用的工人。

初代教會的榜樣

初代有兩間教會是主所興起,聖靈充滿的教會,也成為我們學習的榜樣。

1.耶路撒冷教會:彼得在五旬節的講論有三千人信主後,他們在受到逼迫時,又有五千人歸主。耶路撒冷教會有以下之特點:(1)有神的話——屬靈(徒二:42),有能力傳福音。(2)天天同心——美麗(徒二:46a),天天想念主,教會無爭執、成見,遵從主的命令,見證主的復活。(3)常常禱告——虔誠(徒二:42b),有起初愛主的心。(4)天天傳道——宣教(徒二:47),天天有人傳道,加入教會,為主作見證。(5)凡物公用——相愛(徒二:4547)。

2.安提阿教會:安提阿在當時是一個集合商業、文化、人口、交通中心的大城 市,但教會卻是因司提反的事遭患難四散的門徒;由耶路撒冷逃出來的一小群「難民」所建立。他們直走到腓尼基和塞浦路斯,並安提阿;他們不向別人講道,只向 猶太人講。但內中有塞浦路斯和古利奈人,他們到了安提阿也向希臘人傳講主耶穌,主與他們同在,信而歸主的人就很多了(徒十一:1921)。教會成員中包括了猶太人、外邦人、貴族……,而在當時有主人、僕 人、貴賤階級的分別,雖然成立不久,但這些人能在一起聚會,是主與他們同在。「當時巴拿巴,到了安提阿,看見神所賜的恩就歡喜,勸勉眾人,立定心志,恆久 靠主。他又往大數去找掃羅,找著了,就帶他到安提阿去。他們足有一年的工夫和教會一同聚集,教訓了許多人。門徒稱為「基督徒」是從安提阿起首。」(徒十 一:232526)教會在短時間內經歷生命更新、事工成長,在聖靈引導下,「禁食的時候,聖靈說:『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,去做我召他們所做的工。』 於是禁食禱告,按手在他們頭上,就打發他們去了。」(徒十三:23)成為有見證的宣教教會。

華人教會未能推動宣教、實踐大使命,通常是因以下難題:本堂的經費不足,牧師、同工們已夠忙,如何再推動或去遠方事奉。害怕教會因差出同工,失去成長、增長的最佳選擇。但安提阿教會明白神的心意,存心討主喜悅。

宣教教會的心志

要成為宣教的教會,必須有三個心志:

1.看見主所示——有異象

安提阿的全體信徒能從異象中明白,神國度的需要和神的心意,不敢違背聖靈的感動;因看見亞拿尼亞、撒非喇欺哄聖靈受罰死亡的下場(徒五:15)。當教會有心在神前事奉時,就能體會神的同在與同工,勇敢往前走。因 此我們要服事神時,要抓緊異象,才不至於因眼前的難處而灰心、埋怨、逃避。要學習安提阿教會,不只看到自己教會的需要,要看到更廣的神國度的需要,這樣, 我們的「看法」、「想法」、「做法」就會不一樣,也有寬大的心,能接受神給的挑戰,勇敢朝向萬國萬民宣教的異象前進。

2.有效法主「犧牲」的心志

保羅成為使徒後,面對的困難應該比你我都多。他被捉拿,下在監裏,不但沒有怨天尤人,還禱告、讚美主,神為他將監獄的門和身上的鎖鍊都打開,而他並沒有馬上逃走,為的是要領獄卒和他一家人信主。保羅明白神「不願有一人沈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」(彼後三:9)所以,我們務要傳道,無論得時不得時,都要傳福音。我們要學效保羅,他說:「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,因為我是不得已的。若不傳福音,我便有禍了。」(林前九:16)而他的宣教熱情也在宣教歷史上,一代代傳揚。

神給我們的異象,不是看自己有多少能力與益處,是要我們天天背十字架,接受主差 遣。而願意付出「犧牲」代價的人或教會,就如同獻上五餅二魚的小孩,因為他看更多人的需要比自己一個人的更迫切,因此,忘記自己的需要,全獻上,在主手 中,成為許多人的幫助。一個寡婦把自己養生的幾個小錢擺上,主看見,也得到主的祝福。

若今日教會能想到主的犧牲:祂被掛在十字架上,手腳被釘,流出寶血,使我們的罪得赦免。存感恩的心,有效法主「犧牲」的心志,定能成為宣教的教會

3.有順服的心志

人多意見多,各有各的看法。安提阿教會剛成立不久,正是需要傳道人留在教會中教導的時 候,而保羅、巴拿巴又是極有教導恩賜的牧者,想當然,會有人反對,而他們自己也可以拒絕。然而保羅、巴拿巴順服聖靈,完全放下自我的意念,屬世的驕傲,教 會中的權柄,為神的工作接受差派,到異地、異鄉去傳福音。安提阿教會成為教會史上第一間宣教的教會。

異象、教會、宣教士三者的關係,密不可分。由教會史看見,許多宣教士所到之地都為神的國度留下美好的宣教見證,建立教會,在異象的引導下,不斷發展神的事工。安提阿教會差出保羅、巴拿巴二位宣教士,成為教會史上的首創。保羅在第二次宣教時,看見馬奇頓的異象,聖靈引導他們往西,將福音傳到歐洲(十五:36-十八:22),接著第三次宣教(十八:23-廿一:17),教會擴展至羅馬,保羅也因傳福音之緣故而被捕,押至羅馬,他在羅馬自己所租的房子裏住了足足兩年。凡來見他的人,他全都接待,放膽傳講神的道,將主耶穌基督的事教導人,並沒有人禁止。

保羅的一生領受、持守從主而來的異象,效法主的犧牲、受苦,順服聖靈的帶領,在宣教事奉上留下寶貴的見證、榜樣,和真理的教導,值得我們效法並得到激勵。

按神心意建立神所示之宣教工作

從一些考古的報告得知,初代教會並沒有建堂及教派之分。感謝主,近三十年來,台灣不少教會已逐漸跳脫本地、自己的教會」先傳福音的做法,開始按神心意建立神所示之宣教工作,推動宣教。小教會支持宣教士,資源足夠的中大型教會則自行差派,舉辦宣教年會等,按著神的心意「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,和撒馬利亞,直到地極,作主的見證。」(徒一:8)朝本地、海外並重的方式廣傳福音,為主發光,做更大的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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