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宣教士檔案》
失敗的律師,成功的證人
Dr. Ted Moon作 / 余磊 譯
在印度長大,我有特殊的機緣聆聽到宣教士史丹利瓊斯(E.Stanley Jones)談到他早年改變人生方向的經驗。他說:「此經驗幫助我瞭解身為基督門徒的角色。」當時他在美國的一個鄉村教會,第一次上台講道,台下聽眾坐滿親友。大家都引頸盼望他初試啼聲的好表現。
這天是關鍵時刻。「我準備了三個禮拜,因我想成為上帝的好律師,辦好祂的案子。我的講道文以高格調開始,說了幾句後,我用了一個我不曾用過的字。這時我注意到一個女孩微微一笑,然後把頭低下來。」就這樣瓊斯失去思緒,「我的腦筋突然一片空白。接著,我說我很抱歉,坦承我忘記講道內容。然後羞愧、錯亂地走回座位。」
瓊斯的事奉計劃似乎頓時要消失,但接著有事發生了。「就在我要坐下時,那個內在聲音跟我說:『難道我沒有在你身上成就任何事嗎?如果有,你不能說嗎?』我回應這個建議,再步上講台,說:各位朋友,我明白我不會講道,但你們知道上帝在我身上的成就,祂如何改變了我的生命,雖然我不會講道,但我將用我的餘生做祂的見證人。」
透過失敗,瓊斯學到深刻的功課,體會到他可以被上帝有效的使用。「結束後,一個年輕人來跟我說他要我所找到的。當我們一起跪下來禱告,他找到了饒恕和平安。這在他的生命劃下一個真實的改變,現在他是個傳道人,女兒在非洲宣教。」
瓊斯後來總結上帝給他學習的功課:「做為律師,我是失敗的;做為上帝的見證人,我是成功的。我不是要成為上帝的律師好為祂辯護,而是要成為祂的見證人,來訴說祂的恩典如何眷顧一個看似沒有價值的生命。 」
聖經說:「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;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。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,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。」(約壹五:11〜12)你有無此見證?若有,能否向家人、朋友、周遭的人做此見證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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